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的股东单位。 新三板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型非上市股份企业,可为挂牌企业提供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收购兼并、信息披露、技术培训等服务。挂牌后,企业股份则可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转让流通。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老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转系统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
挂牌条件
01
02
03
04
05
06
挂牌流程
企业生命周期与资本市场
初创期
成长期
成熟期
衰退期
服务优势
不设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不做实质性判断;
不设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不做实质性判断;
不设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不做实质性判断;
风险包容度高:实行“高投资门槛、低准入门槛”的制度;
兼包并蓄:不限所有制形式、不限高科技企业;
市场化的摘牌制度:亏损无需摘牌;
挂牌费用大大低于上市成本,由政府补贴;
采取电子化信息披露方式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不要求披露季报,半年报无需审计,合规成本低;
周期短;
步骤少;
机制活;
产品多;